校党委:
根据《中共山西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实施意见》(晋财大党【2015】39号)文件精神,经过民主推荐、确定考察对象、组织考察、廉政审查、干部任前档案审核,以及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等程序,经2015年10月15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确定刘海燕同志为体育学院办公室主任的拟任人选。
特此呈报,妥否,请批示。
体育学院分党委
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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