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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落实“回头看”的安排意见

时间:2013-10-15点击数:来源:
各分党委,党群各部门:
根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省委第八督导组的部署和要求,为扎实做好学习教育、听取意见环节的各项工作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开展第一环节“回头看”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开展“回头看”的对象
校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、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开展“回头看”。
二、开展“回头看”的主要内容
一看学习教育是否做到“深”。规定的学习内容是否学完、学透,领导班子是否完成不少于3天的集中学习,是否深刻领会党的群众路线的内涵和要求,是否深刻领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。
二看征求意见是否做到“广”。围绕“为民务实清廉”的要求,是否广泛征求了师生群众、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意见,是否广泛征求了各方面代表的意见,是否做到既“面对面”又“背对背”征求群众意见。
三看梳理意见是否做到“清”。对征求到的意见是否梳理清楚,基层党委是否原汁原味地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反馈,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形成征求意见的梳理汇总材料。
四看查找问题是否做到“准”。通过群众提、自己找、上级点、互相帮等方式,是否找准自身在“四风”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是否形成存在问题的汇总材料,对能够解决的问题是否做到立说立行、边查边改。
三、开展“回头看”的有关要求
扎实完成第一环节各项工作,是做好“对照检查、开展批评”的重要基础。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、各基层党委要高度重视,认真回顾和检查,切实做到“深、广、清、准”的要求。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征求意见、存在问题的汇总材料应于10月22日前完成,由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后报第八督导组。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征求意见、存在问题的汇总材料应于10月24日前完成,由所属分党委书记审核把关后,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附:《校处级党员领导干部“四风”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》